中国网财经2月24日讯 昨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书,天津市华佗药品出售有限公司兴华路店(“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因价格违法被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6.7元,罚款83.5元。
行政处罚书显现,2020年1月26日、2020年1月2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接顾客告发,称天津市华佗药品兴华路店出售防疫用品时搭售其他产品。
经查询,该药店2020年1月26日经过搭售的方法出售了两笔,第一笔出售了1瓶酒精(100ML),1瓶84消毒液,搭售了2盒维生素C泡腾片;第二笔出售了1瓶95%酒精(250ML),搭售了2盒维生素C泡腾片。据悉,维生素C泡腾片是该药店2020年1月21日购进的,共购进了20盒,购进价是21.95元/盒;2020年1月26日经过搭售的方法出售了4盒,出售价是25元/盒。
2020年1月26日,该药店经过搭售的方法出售了酒精(100ML)1瓶,购进价是3.5元/瓶,出售价4.5元/瓶;出售了95%酒精(250ML)1瓶,购进价是7.5元/瓶,出售价10元/瓶;出售了84消毒液1瓶,购进价是4元/瓶,出售价5元/瓶。
公告称,该药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伪造、分布提价信息,哄抬价格,推进产品的价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被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6.7元,罚款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