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江西省遂川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吉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而且展开的食物安全抽检使命,检出我县1家食物运营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云谷玉杯酒(规格型号125ml/杯,抽样日期:2023年4月20日)经吉安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检测,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开展要求GB 5009.225-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运营不合格的白酒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款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则,遂川县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及时召回不合格白酒,改正收购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的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