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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中规则:
驾驭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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