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区大队次序科民警在净月大街与博会路交会处设点,用酒精测验仪对过往车辆的驾驭员进行酒精呼吸检测。
21时30分左右,正赶上红灯,民警对正在等红灯的几辆车进行全方位查看。在查看到一辆车牌号为吉AV6915的三菱SUV的时分,发现是一名女司机开车,载着一名乘客,翻开车窗就能闻到酒味。民警马上暗示,让这名女司机进行酒精呼吸检测。但女司机对着测验仪,仅仅用力吸气并不呼气。
“请您合作咱们作业,承受查看。”民警一再要求女司机合作,但女司机还仅仅吸气。民警只得将这名女司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查询。
回到净月区交警大队,通过民警一再做作业,女司机才合作做了酒精呼吸检测。成果显现,她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归于喝酒驾车。
经查询,女司机叫刘某某,本年44岁,在二道区运营一家诊所。她供认,当晚她与朋友团聚喝了酒,自称晚上只喝了一杯啤酒,后又供认正午还喝了二两白酒。
因为当天时刻较晚,民警将车辆和刘某某的驾驭证暂扣后,令其第二天到净月区交警大队,承受进一步处理。
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某将面对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驭证吊扣6个月的处分。
2月24日9时27分需,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长清公路巡查过程中抄获涉嫌饮洒驾驭人梅某某。经酒精呼吸测验,梅某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归于喝酒驾驭。
民警依法对喝酒驾驭机动车的违法驾驭人梅占金给予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驭证吊扣6个月的处分。
关于酒后驾车,长春交警一向都在下大力气查办。支队机关民警和各大队每周都会安排一次夜勤,全支队一切警力还会不定期地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统一行动。遇有特别节假日,交警支队也是全警出动,要点查办酒后驾车。别的,每个大队还都抽出一批交警,建立小分队,要点担任每天22时至次日6时查办酒后驾车。